农药混配注意这几点原则,药效会更好!

   在作物病害防治过程中,农药混用是很常见的事情。混配好了,药效会大大增加。但如果混配不合理,麻烦就大了。下面惠农网小编就和您讲讲农药混配原则,一起学习下吧。

农药混配原则

   一、杀菌剂不能与生物农药混用

   杀菌剂可以杀死病菌,但是它的专一性不是特别的好,会杀死微生物,所以不能与生物农药混用,

   二、不能改变物理性状

   不同的剂型农药,最好不要混用,比如:可湿性粉剂、乳油、浓乳剂、胶悬剂、水溶剂等以水为介质的液剂则不宜任意混用。如果混配后出现絮结、沉淀或变色,或者发热和出气泡,那么这次的农药混配基本上是失败了。

农药混配原则

   三、不能引起化学反应

   1、酸性药剂和碱性药剂不能混用,比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碱性条药剂不能和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福美双、代森环等二硫代氨基甲酸类杀菌剂混用,容易发生水解或复杂的化学变化,破坏原有的药性。

   2、很多农药不能与含金属离子的药物混用,比如:甲基硫菌灵、硫菌灵可与铜离子络合而失去活性;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杀菌剂、2,4-D类除草剂与铜制剂混用可生成铜盐降低药效。

   除了铜制剂,其他含重金属离子的制剂如铁、锌、锰、镍等制剂,和其他药剂混用时也要特别小心,不要引起化雪反应。

   3、丁草胺、毒死蜱等不能与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杀虫剂混用;石硫合剂与波尔多液混用可产生有害的硫化铜,增加土壤中的铜含量,造成金属离子污染。

农药混配原则

   四、具有交互抗性的农药不宜混用

   多菌灵、甲基托布津具有交互抗性。混合用不但不能起到抗病的作用,还会产生抗药性,所以需要慎用。

   五、注意混配顺序

   “现配现用”是所有农药使用的基本准则,如果农药和肥料要混配,需要遵循微肥、水溶肥、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悬浮剂、微乳剂、水乳剂、水、乳油依次加入的原则,而且药剂混配不要超过3种,二次稀释时,先在容器中加入一部分水,加入一种药剂混匀后,再将剩下的药剂用另一个容器稀释,完事儿混配在一块,可以提高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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