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铁岭市举办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0-08-03信息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推动全市农业绿色、高效发展,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质发[2020]144号)文件要求,督促种植、养殖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证食用农产品生产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实现全程可追溯,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7月23日,铁岭市举办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培训班,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市)区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分管局长、股长,各绿色、有机食品企业及今年拟认证企业负责人,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高卫华到会并讲话,李学武副局长对全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徐东春对全市绿色食品认证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山东科润公司和浪潮公司两位老师对食用农产品电子合格证样式填写、录入、打印、张贴等进行了现场操作演示,会议由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王立宽主持,参加本次会议共有75人。
按照此次培训会议要求,从即日起,铁岭市开始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让农产品持证上市,为百姓菜篮子保驾护航。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既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更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新名片。一张小小的合格证,标注着产品名称、数量、产地、生产者信息及开具日期,并在显著位置印有承诺内容,包括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农药残留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等。培训班上,工作人员为文选有机葡萄专业合作社开具了铁岭市第一张合格证。
目前,铁岭市把50家具备绿色食品标识和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作为试点,率先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下一步,市农业农村部门还要通过集中培训、发放宣传单、现场指导、加强监管等方式,大力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把食用农产品制度作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的一个要素,实现全程可追溯。计划到今年末,全市将在70家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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