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法院:依法审理串标窝案 维护建设工程领域秩序
发布时间:2020-08-14信息来源:安徽农村网
8月11日,肥西法院对郭某侠、何某文等八名被告人被控串通投标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八被告人共同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利益,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均应当以串通投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八被告人均悔罪,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最终,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结合其认罪、悔罪态度,分别对八被告人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十二万元至二十五万元不等的罚金。
招投标程序是建设工程领域的重要基础性环节,招投标市场的规范运行是一个地方建设工程领域健康生态的重要反映,围标、串标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一直以来,肥西法院高度重视串通投标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始终保持依法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斩断伸向建设工程领域基础环节的罪恶之手。案件办理过程中,做到罪责刑相适应,严格控制非监禁刑适用条件,进一步加大财产刑的判罚力度,在经济上挤压犯罪分子获利空间,使其通过串标获利的目的落空,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建设工程市场环境保驾护航。
在依法强化案件办理的同时,肥西法院高度重视招投标市场的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近年来此类案件的审理特点,于今年7月向主管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加强府院联动,织密制度篱笆。建议通过标前控制、标中审查、标后监管等行政执法活动打造阳光招标,并建立健全联合惩戒和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建设等制度,争取从源头杜绝串标、围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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