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

发布时间:2020-03-06信息来源:财务处


根据国务院2月25日常务会议精神及农业农村部2月28日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我们对国家出台的涉及我省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现介绍如下:

1.全国新增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5000亿元(专用额度政策有效期为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6月30日),并下调了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5%。其中,支农再贷款额度为1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为3000亿元,再贴现额度为1000亿元。

2.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发放对象(即对应承办银行)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四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涵盖年收入500万以下涉农企业)发放对象为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民营银行(含互联网银行)等五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再贴现专用额度的发放对象为全国性银行(主要指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及其分支机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3.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的资金投向用途为涉农贷款,重点脱贫攻坚、春耕备耕、养猪等畜牧养殖、县域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等领域。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的资金投向用途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优先支持涉农票据,小微企业票据和民营企业票据,重点支持复工复产的小微企业,春耕备耕,以及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小微企业。

4.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资金发放的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应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50个基点,切实降低涉农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5.鼓励引导全国性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努力使小微贷款利率比上年有明显下降。国有大型银行上半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要力争不低于30%。政策性银行(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将增加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以优惠利率向民营、中小微企业发放。

6.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付息可延期到6月30日,并免收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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