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整改方案》第一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25信息来源:辽宁农业农村厅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一:第一轮督察指出,辽宁省部分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问题比较突出。此次“回头看”发现,仍有一些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不坚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整改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增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绿色发展之路,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问题,扎实推动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在辽宁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二)各级党委和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工作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分析研究。
(三)统筹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以下简称“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导督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更好支持生态建设,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定期调度各项任务整改情况,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验收销号,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督导推进。
(四)创新完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工作实绩考核“风向标”
“指挥棒”作用,落实《辽宁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特别是“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评出优劣、拉开档次,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推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我厅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下简称整改落实),对标整改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统一思想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任务、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如期完成整改落实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统一思想行动、加强组织领导
厅党组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6月6日传达学习省委专题会议精神,对整改落实进行动员部署;7月1日审议通过《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省农业农村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方案》等贯彻落实方案;9月30日传达学习全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第一次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要求多措并举,加快推进整改落实;11月25日传达学习全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第二次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审议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报告,要求如期完成整改落实。
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3次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7月26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8月9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0月25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加强农业生产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论述。
召开全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以下简称农业环保)工作会议、工作推进会议,加强督促指导、推进整改落实。7月18日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就农业环保和整改落实有关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12月24日召开工作推进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就农业环保和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点评并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二)分解落实任务、压紧压实责任
5月21日形成《关于报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及渤海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对我厅承担的3项整改任务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7月3日印发《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渤海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督导工作的通知》,在厅内进行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7月4日成立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农业环保和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的领导小组,陈健厅长任组长,其他有关厅领导和厅属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厅机关和厅属服务中心34个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督促指导各市建立了相应工作机构;7月8日印发《省农业农村厅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辽宁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7月19日印发《辽宁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任务分解与责任分工方案》;7月24日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渤海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与责任分工》;9月30日印发《省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渤海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11月对各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分别致信,推进农业环保和整改落实有关工作;7月、10月、12月分别调度了各市半年、前三季度、全年农业环保和整改落实进展情况。7月以来,按月调度各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进展情况,按月调度厅内各有关单位“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聚焦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及时组织各有关市农业农村局核实情况、推进整改。
7月以来,我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纳入对干部奖惩和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中,并在11月二级巡视员职级晋升中严格执行,以后将实现常态化管理。厅机关和厅属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依据各自承担的具体目标任务,通过会议部署、会商调度、培训交流、督促指导等多种方式,统筹推进农业环保和整改落实各项工作。
全厅全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显著提高,全面坚持“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原则,正在按照“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五个一工作机制,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推进绿色发展、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需要详细了解的情况,请直接联系我厅政策法规处(农业综合执法局)。联系人:杨雪松,联系电话:024-23447609。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并署联系方式,或通过电话向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交寄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
受理部门: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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