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多措并举积极行动保障疫情期间渔业生产形势稳定
发布时间:2020-02-19信息来源:山东农业信息网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省车辆限行、人员隔离、农贸市场关闭、餐饮消费暂停。各地市场流通受限,导致消费能力下降,水产品销量锐减,大量鲜活养殖水产积压、滞销。为积极应对解决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山东省各地渔业主管部门积极行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水产品消得出、渔需物资进得来,一手抓疫病防控,一手抓渔业生产,坚决打赢渔业系统疫病防控攻坚战。
为保障物资流通,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蔬菜、水产品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牧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各市渔业主管部门积极对接交通、卫生等部门,不得以防疫为由,违规拦截水产品、饲料运输车辆,确实开通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生产资料等绿色通道,坚决避免绿色通道被“一刀切”的状况,保障水产品市场流通。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向全省远洋渔业企业印发《同舟共济抗疫情 团结一心克时艰》疫情防控倡议书,确保远洋产品有序回运,日回运产品100余吨,保障了国内产品供应。积极协调解决青岛即墨紫菜养殖户产品运输问题。
为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各地渔业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外地客商;对接各地商务、发改有关单位,召开专题农超对接会,协调各地大型商超;同时,打通线上渠道,销售山东水产品。日照市与大众海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接,连夜制定电商销售方案,为即将上市的20万吨贻贝拓宽了销售渠道。
为加强疫情期间技术指导,全省渔业技术推广系统采取“渔业通”信息服务平台,组织省级专家进行线上直播,各级渔业技术专家通过微信、电话、现场服务渔民,参与指导9960人次,指导养殖户29700户次。
为突出捕捞渔船防控,山东省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涉外渔船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涉外渔船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做到疫情防控和涉外渔业安全生产两不误。压实渔船安全生产、防疫防控措施,确保疫情不发生船岸交互扩散和在海上蔓延。
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信息来源:智慧农业云服务平台”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智慧农业云服务平台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智慧农业云服务平台”。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信息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站联系的,本站会及时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