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4信息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各市农业农村局: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也是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销售的旺季。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民群众能买到优质农资产品,保障春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集中组织开展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管责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视频会议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疫情期间抓好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农资质量安全、保障春耕备耕生产安全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把“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工作要求落实到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中,做到依法监管、全程监管,为春耕备耕保驾护航。
二、统筹谋划部署,迅速启动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当前,全省各地春耕备耕和春季田间管理工作已全面展开,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以雷霆万钧之气势、雷厉风行之作风、雷电霹雳之手段,迅速启动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重点盯紧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等区域,围绕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农机等重点农资产品,抓住生产、销售和使用等薄弱环节,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等手段,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给假劣农资来一次“大扫除”。做到疫情防控与农资打假监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规范经营和科学使用农资产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发放张贴宣传单、播放音视频、关注公众号、“点对点”对接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方式,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引导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等的宣传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络视频、手机App等新兴媒体和手段,普及识假辨劣知识、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引导广大农资用户科学合理选用农资产品,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和质量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农资监管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信用监管,推介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在农资打假与监管中的重要作用,运用好信用引导与约束手段,创新执法监管与服务方式,针对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网上直销、微信电话订购等销售模式进一步扩大的趋势,精选推介一批信用评价优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采取“点对点”“网上配送”等方式保障放心农资下乡。鼓励支持农资合作社、直销直供、连锁经营、行业协会推介、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承诺等方式,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引导农民从正规渠道订购放心农资产品。将社会举报投诉多、检查发现问题多、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列入重点监管对象,采取突击检查、跟踪检查等有效措施,从重从快查处。
五、拓展案源渠道,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各地要充分发挥“12316”农业公益服务热线、网络举报信箱作用,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针对近年来群众投诉举报多、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多、质量安全隐患多的领域、地区和品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要树立“检测为监管执法服务”的理念,认真执行“检打联动”要求,对质量不合格的农资产品,要紧盯案源线索,彻查源头,严肃查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争取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支持配合,形成农资打假合力。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农资案件,要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主动做好农资领域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置,严防假劣农资进入农业生产领域,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各市要认真总结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的成效和经验,分析本地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资监管工作的新思路,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请各市农业农村局于5月20日前将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总结、《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0551-62666787;邮箱:1192060957@qq.com。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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