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我省耕地质量要提高0.5个等级
发布时间:2020-07-10信息来源:辽宁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李越报道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对于提高耕地产能、保障粮食安全意义重大。3月22日,记者从省绿色农业技术中心了解到,我省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量质并重”和“用养结合”,到2020年耕地质量提高0.5个等级。据测算,这可使粮食亩产增加50公斤以上。
据介绍,根据耕地的立地条件、土壤理化性状、基础设施条件等指标,耕地质量等级共划分为10级,1级地质量最高,10级地质量最低。等级越高,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越强。为不断提高耕地质量,我省将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坚持生态为先、建设为重,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工程、农艺、农机措施相结合,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守住耕地数量和质量红线,奠定粮食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具体措施上,首先是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我省将组织实施好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有机肥替代化肥、净土工程等重大项目,针对土壤贫瘠化、盐渍化、养分失衡等障碍因素,以“改、培、保、控”为重点,大力推广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保水保肥、控污修复技术,以“精、调、改、替”为技术路径,通过精准施肥、调整化肥使用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技术措施,提升耕地基础地力,改善耕地内在环境。
同时积极监测耕地质量变化。将根据土壤类型、作物布局、管理水平等因素,在全省合理布设耕地质量监测网点,完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级耕地质量监测体系,重点对耕地理化性状和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及时掌握耕地质量变化规律,为指导农业生产、科学管理耕地资源提供决策依据。
准确掌握全省耕地质量等级状况,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我省将积极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重点对耕地立地条件、设施保障条件、土壤理化性状和耕地障碍因素进行全面调查,综合评价耕地质量等级。
此外,我省还将加强耕地质量考核,结合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严格落实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责任,守住耕地质量红线。同时,我省将启动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推动耕地质量建设工作高效管理。逐步建立省级耕地质量数据库,提高耕地质量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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