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0-03-17信息来源:管理处

3月16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开展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工作的通知》,今年选择10个县(市、区)开展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工作,并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承担主体进行补助。

通知指出,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工作的重点是解决农机进地难、作业难、效率低等主要问题。各试点县(市、区)农机、农田建设单位要加强协作,因地制宜,科学谋划,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丘陵山区宜机化地改造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共同谋划试点工作,加强项目推进和监管,确保试点工作规范实施。

为探索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经验和模式,通知指出,各试点县(市、区)可优先选择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块开展改造试点。项目地块原则上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一是改造前地块所处山体坡度不大于25度,优先选择坡度小于15度的地块;二是集中连片,排灌基础好,能够规模化实施改造的耕地;三是地块土体厚度能够满足作物生长发育;四是地方政府和经营主体积极性高。

为鼓励试点,我省拟安排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奖补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承担主体进行补助,资金重点用于项目谋划和后期管护等费用支出。

去年出台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指出“重点支持丘陵山区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加快补齐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的短板”。今年省委一号文件提出:“支持江淮丘陵、大别山区和皖南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在此背景下,省农业农村厅开展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工作,既是国家的政策要求,也是丘陵山区人民群众的期盼,更是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补齐“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实现全程全面农业机械化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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