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整改方案》第二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25信息来源:辽宁农业农村厅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二:有的领导干部对待督察整改态度消极,等待观望,行动迟缓,甚至不严不实、弄虚作假;有的地方和部门整改责任压的不实,整改压力层层衰减;有的地方整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
二、整改目标
压实责任、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见到成效。
三、整改措施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统筹谋划督察整改工作,加强力量组织推进,系统深入研究中央环保督察和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准确理解反馈意见内涵要义,不片面、不偏颇,整改措施直指问题核心,整改工作不流于表面,既要治标也要治本。
(二)不断压实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责任,完善并严格落实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完善省级环保督察体系,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对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点穴式督察,以责任落实推动问题整改。
(三)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辽宁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责制,对因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等情形造成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
(四)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纳入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按照“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严督实考,确保整改工作落实。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我厅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下简称整改落实),统筹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以下简称农业环保)各项工作,对标整改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统一思想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任务、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如期完成整改落实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统一思想行动
省委、省政府5月召开部署会议,省委6月召开专题会议,省政府9月、11月分别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后,及时传达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3次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7月召开全省农业环保工作会议,对农业环保和整改落实各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12月召开了全省农业环保工作推进会议,对农业环保和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全厅全员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推进农业环保和整改落实各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明显增强。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进农业环保和整改落实取得切实成效,7月成立了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农业环保各项工作的领导小组,陈健厅长任组长,其他有关厅领导和厅属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厅机关17位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厅属服务中心5位副主任、12位内设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督促指导各市农业农村局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机构。认真落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原则。
(三)分解落实任务
7-9月印发《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渤海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督导工作的通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渤海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与责任分工》《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渤海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等贯彻落实方案,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层层分解任务、压紧压实责任。严格执行“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工作机制。
(四)健全督导调度
7月、10月、12月分别调度各市半年、前三季度、全年农
业环保和整改落实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前三季度调度情况,分别致信各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进一步推进农业环保和整改落实各项工作。从7月开始,按月调度各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和厅内各有关处室牵头组织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围绕省政府专项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和交办的提示督导问题,及时督导调度各有关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核实情况、推进整改落实。按照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部署安排,按时完成并回复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厅内各有关处室和厅属服务中心各有关内设分支机构,依据各自承担的具体任务,细化责任分工,通过会议部署、会商调度、培训交流等多种方式,对各市农业环保和整改落实有关工作进行督促指导。9月26日,就整改落实情况答复了省十三届人大第十三次会议的专题询问。11月6日,就农业环保和整改落实有关工作前三季度进展情况在全省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进行了通报点评。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需要详细了解的情况,请直接联系我厅政策法规处(农业综合执法局)。联系人:杨雪松,联系电话:024-23447609。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联系方式,或通过电话向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交寄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
受理部门: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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