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司法局积极引导律师依法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09信息来源:安徽农村网


    9月3日,由肥西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杨勇等13人涉嫌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一审在该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因其中8名被告人代理律师系肥西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安徽人杰律师事务所律师,肥西县司法局派员参加对庭审现场律师依法辩护代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办案质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该案中,自2018年以来被告人杨勇等人以朋友、同乡、亲戚为纽带,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了较为固定的组织,逐渐形成以被告人杨勇为首要分子、多人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肥西县、合肥市蜀山区等地多次实施非法放贷、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审理该案13名被告人中,有12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肥西县司法局坚持多措并举,依法规范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

    坚持报告备案制度。律师事务所受理涉黑涉恶案件第一时间报告肥西县司法局备案,杜绝不报、漏报、迟报等现象发生;代理律师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遇到重要问题和需协调解决的紧急事项及时向肥西县司法局反映上报。
    坚持集体研究制度。代理律师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经律所集体研究把关后,方可按程序依法依规办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和要求以及有关制度规定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
    坚持加强跟踪督导。对于报备涉黑涉恶案件,肥西县司法局要求代理律师提高政治站位,依法行使辩护权,加强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的警示提醒和指导监督。(王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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