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做好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
发布时间:2020-02-04信息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群众身体健康,日前,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做好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方案》,以H5、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畜间布病为主,兼顾结核病、狂犬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
严格强制免疫。对全省所有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禽类,进行 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对除种畜外的肉牛和羊进行布鲁氏菌病强制免疫。规模养殖场继续自主实施程序免疫;3月份对散养家禽实施集中强制免疫,落实每月最后一周集中补免周措施。在秦皇岛市开展狂犬病强制免疫试点,其他市指导对狂犬病实施全面免疫。
加强疫情监测。制发全省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坚持日常监测和应急监测相结合,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开展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工作,对畜间布鲁氏菌病、奶牛结核病开展血清学监测工作。
加强检疫监管。加强动物产地和屠宰检疫,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确保上市动物及产品无疫安全。严格限制活畜从布病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移动。对跨省引进的乳用、种用活畜严格调运审批手续,监管落实隔离观察制度,降低布病疫情传播风险。
加强技术培训。2月份,省级组织制作布病、狂犬病防控知识微视频,对全省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生物安全培训。市县通过印发明白纸、宣传画等形式,广泛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和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方案要求,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合作,完善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和信息通报制度,督促防疫主体加强对兽医、饲养员等相关人员的自身防护,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高风险人员的检测和医学观察,落实动物疫情举报24小时值班和疫情报告等制度,对主要人畜共患病强制免疫和监测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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