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民政局完善低保制度 提升兜底保障成效

发布时间:2020-09-04信息来源:安徽农村网


    今年以来,肥西县民政局立足民生保障的历史新起点,认真研究谋划,修订完善低保政策,提升低保制度兜底保障成效。
    加大分类施保力度。将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以及重病患者家庭或人员列入A类保障,在全额享受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增发低保标准的50%(上级指标为30%)。将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含60岁)、未成年人和三级以下残疾人(含三级)的家庭和人员列入B类保障,在差额享受低保金的基础上增发低保标准的30%(上级指标为20%)。截至目前,全县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665.50元,补助水平稳中有升,困难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完善收入核算办法。进一步优化赡养费测算办法,将家庭月人均收入超出2倍低保标准的一半用于应给付的赡养费,并根据赡养人家庭的企业、注册公司、车辆等大额财产情况,按比例折算附加的赡养费。实行收入核减,针对因病、因残、因学等支出型贫困家庭申请低保,在核定家庭收入时,最高可按当月低保标准予以核减,实现应保尽保。
    建立“渐退期”机制。针对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贫困户,经充分征求乡镇、村居调查意见,综合评估其家庭状况,符合条件的按渐退机制处理,继续保留其12个月的低保待遇,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为鼓励低保对象就业,对主动就业退保的家庭,可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给予六至十二个月的渐退期。(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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