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深化农村改革 激活内生发展动力
发布时间:2020-08-06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
一是放活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依法有序推进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推进农村土地有序规范流转。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推广“大园区+小农场”发展模式和托管服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多元服务模式,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截至2020年5月底,全市流转土地面积达到79.3万亩,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率30.4%。
二是全面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指导各县(市、区)在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以乡镇为主体开展村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调查摸底和锁定。截至2020年5月31日,全市1533个村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完成率84%。917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赋码登记,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正加快推进井研、沐川、峨眉山全国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乐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乐山市鼓励和引导农村产权入场流转交易办法》已按程序送审。指导区(县)因地制宜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农旅融合等产业,开展乡村旅游打造市民休闲之地,实现经济与旅游、乡村与产业的双重融合。截至2020年5月底,共计投入资金6693万元,其中中省资金5313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1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265万元,共惠及全市69个村。
三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农村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返乡大学生、农业科技人员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家庭农场,持续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支持兴办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社区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推动区域合作和同业联合发展,打造一批竞争能力较强的联合社。鼓励农户以土地经营权、资金、技术等多种要素参股合作社。规范农民合作社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行动。截至2020年5月31日,全市累计发展种养大户6022家;培育家庭农场2051家,其中省级示范场84家、市级示范场100家;发展农民合作社4038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1个、省级示范社140个、市级示范社314个;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面达75%。
四是创新财政支农投入方式。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村镇银行,截至2019年底,全市11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总股本245326万元,民间资本合计230009万元,占全市农信社股本总额93.7%。创新财政支农投入支持方式,撬动金融资本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推进农业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发挥与省农担乐山分公司合作作用,扩大担保规模和覆盖范围。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川农贷”工程和“政担银企户”五方联动扶贫试点工作。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和小额扶贫贷款政策。建立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投入机制,坚持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资金,加大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政投入力度。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继续指导贫困县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在全市其他区(县)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推进行业内和行业间资金统筹整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截至2020年4月底,全市累计组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1.26亿元,发放农业产业发展贷款9.86亿元,其中“政担银企户”五方联动扶贫贷款2.52亿元;组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基金1.57亿元,发放小额扶贫贷款9.3亿元,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和脱贫增收。截至2020年5月底,全市“三农”(农林水)财政资金已投入12.5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4%,同比增长26.99%。2020年市级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亿元支持全市巩固脱贫成效。第一、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亿元已下达区(县),剩余资金正在制订分配方案。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56亿元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全市三县一区已统筹整合6.02亿元,完成资金整合率91.26%。争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72亿元,新增能繁母猪补贴资金0.18亿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38亿元。
五是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全市建立基层银行服务网点797个,成功创建9个省级、8个市级、2个县级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在农村地区建立助农取款服务点3376个。创新“再贷款+产业链+整村推进”模式,2020年以来,乐山中支继续加大扶贫领域再贷款资金运用,发放(含展期)扶贫再贷款0.9亿元。通过推广“央行再贷款+个人精准扶贫贷款”和“央行再贷款+产业(项目)精准扶贫贷款”模式,成功创建“央行扶贫再贷款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示范基地”7个,支持和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增收。强化融资对接,2019年开展马边、峨边金融精准扶贫融资对接会,达成融资意向2.69亿元。深入推进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全市保险行业2019年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承保44280头,签单保费373万元,保额7451万元,已决赔款头数10420头,赔款金额373万元;茉莉花天气保险57户,承保3365亩,签单保费67万元,保额1009万元,已决365亩。赔款32万元;橘柑天气保险1户,承保1000亩,签单保费60万元,保额1000元,已决1000亩。赔款30万元。
六是落实农业农村用地保障政策。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坚决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出台了《乐山市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2017年以来,全市验收增减挂钩项目4个,实际拆旧复垦规模1270亩,新建农民集中安置区277亩,核发合格证节余指标958亩,预留节余指标35亩,可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批准立项项目93个,拟拆旧复垦规模29966亩,拟新建农民集中安置区6783亩,预计可获节余指标22008亩,预计可预留节余指标1175亩,可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根据2018年变更调查数据,全市实有耕地保有量为29.0497万公顷,全域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9.9237万公顷。各县(市、区)有序开展“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进一步统筹村庄“三生”(生态、生产、生活)空间,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基本国策,探索建立村规划与“增减挂钩”“点状用地”等最新政策的有机结合。截至2020年5月31日,全市共启动78个“多规合一”村规划编制,其中42个村已完成规划成果。2017年—2019年,省下达乐山市年度计划2080公顷,市、扩权县分别按规定单列8%计划指标用于支持农村发展。2020年度计划尚未下达,下达后,将继续按规定单列8%用于支持农村发展。
一是放活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依法有序推进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推进农村土地有序规范流转。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推广“大园区+小农场”发展模式和托管服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多元服务模式,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截至2020年5月底,全市流转土地面积达到79.3万亩,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率30.4%。
二是全面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指导各县(市、区)在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以乡镇为主体开展村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调查摸底和锁定。截至2020年5月31日,全市1533个村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完成率84%。917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赋码登记,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正加快推进井研、沐川、峨眉山全国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乐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乐山市鼓励和引导农村产权入场流转交易办法》已按程序送审。指导区(县)因地制宜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农旅融合等产业,开展乡村旅游打造市民休闲之地,实现经济与旅游、乡村与产业的双重融合。截至2020年5月底,共计投入资金6693万元,其中中省资金5313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1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265万元,共惠及全市69个村。
三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农村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返乡大学生、农业科技人员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家庭农场,持续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支持兴办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社区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推动区域合作和同业联合发展,打造一批竞争能力较强的联合社。鼓励农户以土地经营权、资金、技术等多种要素参股合作社。规范农民合作社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行动。截至2020年5月31日,全市累计发展种养大户6022家;培育家庭农场2051家,其中省级示范场84家、市级示范场100家;发展农民合作社4038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1个、省级示范社140个、市级示范社314个;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面达75%。
四是创新财政支农投入方式。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村镇银行,截至2019年底,全市11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总股本245326万元,民间资本合计230009万元,占全市农信社股本总额93.7%。创新财政支农投入支持方式,撬动金融资本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推进农业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发挥与省农担乐山分公司合作作用,扩大担保规模和覆盖范围。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川农贷”工程和“政担银企户”五方联动扶贫试点工作。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和小额扶贫贷款政策。建立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投入机制,坚持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资金,加大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政投入力度。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继续指导贫困县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在全市其他区(县)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推进行业内和行业间资金统筹整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截至2020年4月底,全市累计组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1.26亿元,发放农业产业发展贷款9.86亿元,其中“政担银企户”五方联动扶贫贷款2.52亿元;组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基金1.57亿元,发放小额扶贫贷款9.3亿元,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和脱贫增收。截至2020年5月底,全市“三农”(农林水)财政资金已投入12.5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4%,同比增长26.99%。2020年市级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亿元支持全市巩固脱贫成效。第一、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亿元已下达区(县),剩余资金正在制订分配方案。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56亿元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全市三县一区已统筹整合6.02亿元,完成资金整合率91.26%。争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72亿元,新增能繁母猪补贴资金0.18亿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38亿元。
五是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全市建立基层银行服务网点797个,成功创建9个省级、8个市级、2个县级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在农村地区建立助农取款服务点3376个。创新“再贷款+产业链+整村推进”模式,2020年以来,乐山中支继续加大扶贫领域再贷款资金运用,发放(含展期)扶贫再贷款0.9亿元。通过推广“央行再贷款+个人精准扶贫贷款”和“央行再贷款+产业(项目)精准扶贫贷款”模式,成功创建“央行扶贫再贷款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示范基地”7个,支持和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增收。强化融资对接,2019年开展马边、峨边金融精准扶贫融资对接会,达成融资意向2.69亿元。深入推进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全市保险行业2019年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承保44280头,签单保费373万元,保额7451万元,已决赔款头数10420头,赔款金额373万元;茉莉花天气保险57户,承保3365亩,签单保费67万元,保额1009万元,已决365亩。赔款32万元;橘柑天气保险1户,承保1000亩,签单保费60万元,保额1000元,已决1000亩。赔款30万元。
六是落实农业农村用地保障政策。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坚决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出台了《乐山市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2017年以来,全市验收增减挂钩项目4个,实际拆旧复垦规模1270亩,新建农民集中安置区277亩,核发合格证节余指标958亩,预留节余指标35亩,可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批准立项项目93个,拟拆旧复垦规模29966亩,拟新建农民集中安置区6783亩,预计可获节余指标22008亩,预计可预留节余指标1175亩,可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根据2018年变更调查数据,全市实有耕地保有量为29.0497万公顷,全域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9.9237万公顷。各县(市、区)有序开展“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进一步统筹村庄“三生”(生态、生产、生活)空间,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基本国策,探索建立村规划与“增减挂钩”“点状用地”等最新政策的有机结合。截至2020年5月31日,全市共启动78个“多规合一”村规划编制,其中42个村已完成规划成果。2017年—2019年,省下达乐山市年度计划2080公顷,市、扩权县分别按规定单列8%计划指标用于支持农村发展。2020年度计划尚未下达,下达后,将继续按规定单列8%用于支持农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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