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导和组织全省涉农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9信息来源:辽宁农业农村厅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和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工作的通知》(辽组明字〔20203号)要求,按照《中共辽宁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辽组通字〔201925号)中关于“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指导全省涉农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示范培训,配合党工委做好相关工作”的职责分工,为及时指导全省涉农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组织挂靠在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涉农社会组织党组织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具体要求上来 

  近期,针对湖北省武汉市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在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严峻斗争中,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笫一线高高飘扬。中共中央也印发了《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要求要坚持党建引领,把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求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省委省政府积极响应习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号召,及时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做好疫情防控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具体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要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从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出发,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增强大局意识,从农业农村党的建设的薄弱环节入手,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底线思维,杜绝侥幸心理,通过过实过细的工作,在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学习强国”等信息化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将相关要求及时通知和传达到本地区涉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和党员,实现无死角、全覆盖。 

  二、强化政治功能,发挥堡垒作用,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经济组织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教育引导、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做到哪里任务重,哪里就有党组织坚强有力的工作。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组织党组织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成员做好农(畜)产品的生产工作,保障农副产品市场需求;特别是养殖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指定专人注重防控人畜共患疾病疫情调查排查,发现疫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当地相关疫病防控组织领导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经济组织党组织要主动接受所在地区党组织领导和指挥,协同联动,形成合力,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全省涉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党员当先锋作表率。要带头宣传疫情防控知识,解读政策措施,做好思想工作,教育引导身边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坚定疫情可防可控可治的信心。要带头坚守岗位,在疫情防控、服务群众中自觉接受党性锻炼。要带头落实科学防控措施,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控能力,发现疫情第一时间向党组织报告,展现共产党员勇于担当作为的精神面貌。 

  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把挂靠在本部门的各种社会组织,纳入直属机关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坚持统一标准、统一措施、统一行动。绝不拉一个组织一名成员。 

  三、加强政治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省农业农村厅已明确由党组书记、厅长陈健同志负总责,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潘东波同志专职负责,由省委农办秘书处牵头,由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和机关党委分别指导农村合作社等涉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机关所属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的责任体系。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体系,按照同级党委部署要求,把涉农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全面动员起来,发扬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具体要求在涉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贯彻落实。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防控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及时分析研判防控情况,及时开展指导和监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地,确保防控工作取得最终胜利。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各方资源,鼓励和引导涉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采取自愿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要及时发现、大力宣传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对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请及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张宪涛     联系电话:024-23448852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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