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农业农村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10信息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时期,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农村组要求,立足部门工作实际,结合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文件精神,在117印发《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122印发《关于春节期间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后,130日又印发了《丹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全力抓好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防控工作,做好与人类接触密切动物相关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求各地区、各相关单位立足部门职能,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排查和重点场所的消毒灭源管理。要求各地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排查以及与人类密切接触动物相关传染病监测、预报。要继续开展养殖场户、屠宰场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等重点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阻断疫情传入渠道。要严格疫情处置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原则,第一时间报告并严格处置,任何人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三是严厉打击各类动物卫生违法行为。要求各地区要严格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疫情各项防控措施,重点加强运输、屠宰环节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和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要加强病死动物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行为。要加强值班值守,继续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强联防联控。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活禽交易场所关闭工作,广泛宣传禽类养殖场(户),严禁到农贸市场市场销售活禽;要配合林草部门,做好野生动物疫病防控,严禁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目前,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正在全面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市局领导班子组成4个督导组,深入各县区乡镇、村屯一线,督导检查基层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丹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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