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服务解决当前农业生产突出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1信息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部署,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意见》要求,切实解决近期一些地方出现的“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销售受阻、产销对接不畅、农业企业复产复工慢、用工难用工贵、农民春耕备耕物资准备不足等突出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农产品生产,保障农产品供应不能少。要严格属地管理责任,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证“菜篮子”产品数量充足、品种丰富。要就近组织村民、志愿者等,采取互助合作、分散上班、错峰采收等办法,搞好劳动力调剂,解决劳力不足、用工困难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冬春蔬菜田间管理,及时采收加工成熟蔬菜产品,合理安排春播品种结构、茬口布局和上市期,抓好种苗生产,加强肉禽规模养殖企业与屠宰企业对接,确保生产供应持续稳定。
二、切实抓好农资供应,保障重要农用物资不能缺。要加强种子(苗)、水产苗种、农(兽)药、肥料、农膜、农机、饲料、种畜禽及仔畜雏禽、畜产品和水产品加工包装材料等农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监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领导“一对一”包联制度,推动屠宰企业和农资生产企业全面开工复工,尽快恢复生产。要协调解决农资经销主体在农资调运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农资向基层调运,推动县乡镇村农资经营网点全面营业、敞开供应,着力解决农资供应“最后一公里”问题,保障重要农用物资持续供应不中断。
三、切实抓好精准对接,保障产销对接不能断。各地要立足县内、市内、省内平衡供应,发布本地农产品供求信息,推行组团采购、同城配送等模式,引导生产主体与本地经销商开展精准对接、直供直销,拓宽本地市场销路。要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扩大农产品网上销售。对跨省形成的传统销售主渠道,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有关地区的沟通协调,主动搞好对接服务,确保产区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不积压、不卖难,销区产品调得进、供得上、不脱销、不断档。
四、加快农业企业开工复工,保障复工复产不能慢。要指导种子(苗)、水产苗种、农(兽)药、肥料、农膜、农机、饲料、种畜禽及仔畜雏禽、畜产品和水产品加工包装材料、畜禽屠宰和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涉及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的农业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加快组织复工复产,做到能开尽开、应复尽复。要建立重点涉农企业名录和复工复产时间表,实行清单式精准分类、分级管理。要加强服务指导,帮助企业解决防护用品、劳力不足、银行贷款、产品销售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向农业企业积极宣传省厅将汇总的各项支持政策。要向金融机构积极推荐优秀企业,让他们更快地获得金融支持。要利用劳动力在家时机,抓好国务院反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突出问题整改和美丽乡村建设。
五、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疫病防控和质量监管不能松。要高度警惕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风险,迅速组织开展春季集中免疫行动,落实清洁、消毒、监测、检疫、隔离等综合防控措施,毫不放松地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病防控,严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大蔬菜农药、禽蛋和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力度,切实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六、加强技术指导,保障技术服务不能减。省、市、县三级要围绕粮食、蔬菜、畜禽、水产品生产及农机、病虫防控、动物防疫等分别成立若干个专家组,对种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规模化生产主体开展技术辅导、信息宣传。提倡利用网络化、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销售、产品对接,利用好12316、益农信息社等线上服务平台,开展在线培训、在线指导、在线答疑。
七、建立服务热线,保障协同服务不能空。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立即行动,全面开展分级服务,建立公开服务电话,受理生产主体、市场主体和农民群众反映的交通运输、产销对接、复产复工、春耕备耕等方面问题,开展服务对接。省农业农村厅服务热线电话为:0551-62641273、62675442。跨省(区)民生物资运输通行保障问题,由省厅畜牧处统一受理。
八、建立联系制度,保障工作责任不能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健全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调度制度等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省农业农村厅建立厅处级干部联系服务市制度,8名厅级干部每人联系2个市,16个处级干部每人联系服务1个市,了解各市交通运输、产销对接、复产复工、春耕备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农业企业和经营主体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具体深入、精准施策,帮助协调解决。各市也要建立联系服务县制度。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16日
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信息来源:智慧农业云服务平台”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智慧农业云服务平台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智慧农业云服务平台”。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信息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站联系的,本站会及时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