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辽阳县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09信息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又一项重大举措。是继农村不动产登记、农村建设用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三块地”改革之后的又一项农村改革重要内容。在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稳定家庭承包关系,放活经营权的框架内,改革村民委员会代行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改革农村资产集体所有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最大限度激发产权的流动性。通过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产权股份量化、建立集体经济组织,逐步构建产权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产权制度,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辽阳县15个乡(镇),199个行政村“代行”259个集体经济组织行使集体资产管理与运营,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对象;涉及农业人口近38万人。20186月,在取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遵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扩面、提速、集成”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抓好宣传培训和组织保障,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圆满完成。

一、具体做法

(一)及时出台文件规范引领

    县委 县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辽县政发[2017]40号)、《关于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指导意见》(辽县政办发[2017]56号)、《中共辽阳县委  辽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县委发[2018]6号)、《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县政办发[2019]27号)四份文件。

(二)健全体制,完善工作机构

20175月组建由主抓副县长为组长,13个相关部门局长为成员的,辽阳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0186月组建由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为副组长,7个相关部门局长为成员的,辽阳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经管办,负责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

在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结构的基础上,为了解决工作有人做且能做好的问题,在机构改革期间,县、乡(镇)两级调整充实工作人员36人。为如期完成各时间节点工作目标任务提供了人力支撑和组织保障。

在清产核资具体实施阶段县财政提供第三方服务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56万元,为高标准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组织发动,开展业务培训

从试点开始有记录的,陆续召开专题会、推进会、培训会、调度会10余次;以会带训、专门培训1285余人次。

二、取得的成绩

(一)清产核资工作全部完成

全县15个乡镇,259个集体经济组织,截止到20196末,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清查数据的系统录入工作在620日全部完成。实现系统录入率100%。村级货币资金、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数据完整。

(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基本结束

全县15个乡镇259个集体经济组织,2017年末农业户籍人口约40.9万人。截止到20199月底成员身份界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38.17万人;城中村待定人口2541人。

三)集体经济组织组建登记注册超计划完成

辽阳市首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揭牌仪式,于1011日在下达河乡大西沟村隆重举行,市、县新闻媒体进行多次报道,为全县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的组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截止到12月底已登记注册股份经济合作社245家,占总数25994.59%。有11个乡镇100%完成。超计划188.46%

暂缓进行合作社组建工作的四个乡镇14家(首山镇3、刘二堡4、寒冷3、兴隆4)集体经济组织,明年上半年完成。

    四、下步工作打算

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产业化发展,始终是农业农村工作部门积极探索的重要课题之一。在现行政策的扶持下,无论是项目投资,还是合作方式的选择,都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做到有所为和有所不为;从农经的角度看正确的切入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利用现有资源性资产有选择性发展集体经济。薄弱村的一大特点是缺少货币资金,没有经营性资产。从村级清产核资结果看,全县有5万亩耕地未承包入户属于集体经营,还有可利用的确权成果近10万亩耕地在农户承包经营面积中而未确权给农户,也应属集体所有。若能依托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不调整地块的情形下从经营的角度,组建以地入股的农户为成员,进行经营性收益再分配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在经营方式上即不强迫收回农户多余的承包地,也不强迫发包给农户收取租金,在让利于民的前提下,走出一条集体与农户双赢的合作之路。按全县10万亩面积计算,每亩地收取200元计,就有两千万的隐性资金收入。

(二)发挥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优势,吸纳扶持资金与项目投资,促进产业化发展。随着乡村振兴计划的实施,各级财力的不断投入,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重要职责就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采取自主经营、联合经营、入股经营等多种经营模式壮大集体经济。

(三)注重人才的培养与选拔。私营经济与集体经济的最大不同就是人才效能的发挥。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主要负责人,决定着集体经济发展的命脉,要充分尊重合作社成员意愿,把董经济、会管理、能力强的人选入合作组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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