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4信息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鲁政办字〔2020〕3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山东省推动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推动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我省苹果产业传统优势,加快苹果产业改良提质增效,做优做强山东苹果品牌,推动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要求,把发展现代果业作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苹果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集约化栽培、机械化管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加快建设现代果业强省。到2025年,全省苹果种植面积稳定在400万亩左右,年产量达到1100万吨,亩均效益增加500元以上,优质果率达到90%以上,现代栽培模式果园发展到120万亩。

二、重点工程

(一)实施品种更新换代示范工程。加快名特新优品种示范推广,深入实施果树良种苗木繁育工程,每年在苹果主产县(市、区)扶持建设1个单体面积100亩以上的苹果新品种、新技术展示示范园,全省总量控制在10个左右。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鼓励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加强苹果新品种创制,整合设在山东农业大学的国家苹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果品创新团队、农业农村专家顾问团林果分团的优势科技资源,推进省级仁果类果树种质资源圃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广阔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品种。对经过品种登记、生产中有一定栽培规模的新品种进行再评价,制定发布新品种推广应用的指导性意见。(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科院、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

(二)实施栽培模式示范提升工程。示范推广现代栽培模式,每年建设单体面积不少于200亩的省级现代矮砧集约高效栽培示范园若干个,总规模1万亩左右,带动全省新发展现代栽培模式苹果园10万亩以上。改造提升传统栽培模式,每年建设单体面积不少于200亩的省级传统栽培模式改造示范园若干个,总规模1.5万亩左右。到2025年,全省完成适龄郁闭果园改造提升任务150万亩。按照“三改三减”(改品种、改树形、改土壤;减密度、减化肥、减农药)的技术要求,实施土壤修复改良、减产补助、品种更新等项目,支持果园水电路渠建设、防灾减灾设施配套等,提高传统果园现代化管理水平。到2025年,全省现代果园灌溉、喷药、施肥、割草等生产环节机械化作业率达到60%,节水50%,节肥节药30%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科院、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

(三)实施科技支撑工程。加快苹果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加大省力化疏花疏果、果园智能化管理等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在果实免套袋栽培技术、化肥农药减量技术、土壤有机质提升等方面开展集中攻关。建立健全果业技术推广体系,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依托烟台农科院加快山东苹果·果业产业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省农业良种工程、省农业重大应用技术创新课题等适当向苹果产业倾斜,集成完善一批标准化生产、贮藏保鲜、精深加工等系列综合配套技术。加快中东欧果树科技合作创新中心建设,加强技术交流合作,引进消化吸收世界先进苹果生产管理模式和栽培技术。加快苹果采摘、田间管理、产后加工等机具装备的研发生产,大力推广经济实用型果园机械,着力构建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苹果机械化管理体系,实现果园管理的全程机械化和采收半机械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

(四)实施经营主体培育工程。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项政策,鼓励各类工商资本投资发展苹果产业,培育壮大一批大型苹果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建立一批规模化、专业化果品生产基地,推进产加销一体化发展。支持村党组织(书记)领办合作社等成功做法,发展一批苹果专业合作社。鼓励果农通过转包、互换等方式,发展一批苹果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壮大果农经纪人队伍,支持发展苹果协会,探索开展果园托管、半托管等既适应一家一户小规模生产,又适应规模化经营的产业服务方式,推动公益性服务体系与社会化服务组织有机衔接。到2025年,全省培育壮大苹果种植经营面积3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50家,生产组织化程度明显提升。(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五)实施品牌培育提升工程。完善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深入开展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评选,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到2025年,全省培育打造省级以上知名苹果品牌10个以上。每年在烟台举办中国·山东国际苹果节,通过开展并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各类展览展销活动,广泛宣传推介山东果品品牌,提升市场影响力。加强市场营销,发展产销直挂、连锁经营、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型营销模式,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等产销对接活动,提高山东苹果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份额。加强果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田头贮藏、预冷保鲜、分级包装、冷链物流、城市配送等设施,减少流通环节,缩短流通时间,提高流通效率和效益。鼓励制定市级地方标准,完善生产环节标准体系,利用3年左右时间,制定发布苹果全产业链省级地方标准。(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加工增值增收工程。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引导苹果加工企业向产业园区和优势产区集聚,把果汁、果脯、罐头、果干等初加工产品作为发展重点,布局建设一批烘干、保鲜、包装、储藏等初加工和商品化处理设施,提升苹果初加工水平。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一批苹果高端精深加工企业,形成苹果精深加工的雁阵集群,提升产品附加值和产业竞争力。推动苹果加工企业与果农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增加农民产业增值收益和就业机会,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带动农民稳定增收,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苹果产业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突破口,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区域苹果产业发展规划和具体落实措施。建立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苹果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相关部门)

(二)夯实工作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搞好业务指导,强化工作督促;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优化苹果产业布局,加强产品供求的宏观调控;科技部门要推动苹果产业创新性品种创制和关键技术装备研发与示范,加强以苹果产业为特色的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支持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三)加大扶持力度。省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加大对苹果产业的扶持力度,扩大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苹果产业项目的实施规模。加大对苹果龙头企业在税收、信贷和贴息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对涉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信贷、保险等方面予以倾斜,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将苹果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鼓励保险机构开展苹果商业保险。加强对果农实用技术培训,建立果树技术推广人员定期轮训制度,每年培训3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

(四)注重工作统筹。把推进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展苹果产业在休闲康养、乡村旅游、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功能,与精品旅游、文化创意产业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苹果产业带动农民致富增收的作用。(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3月23日印发


编辑: 提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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