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实行情况

发布时间:2020-07-22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督促农产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长泰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本县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多措并举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提高站位,组织领导到位。长泰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局长亲自抓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制定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实施方案,成立长泰县农业农村局推进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工作领导小组,把工作细化分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备案到位。(1)在前期已纳入追溯系统监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的基础上,对已办理营业执照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库再次进行甄别比对,全面摸清,将新增的、遗漏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全部纳入追溯系统监管,实现应纳尽纳。2月份,对32家家畜养殖生产主体进行摸底核实调查,现纳入平台监管20家牲畜养殖主体;3月份,对省厅转发的92家企业进行电话摸底调查,现已核实完;5月份,对省厅转发1318家未纳入追溯管理系统监管的农业生产主体进行摸底调查,现正在核实中。(2)建立散户名录库,利用全县农副产品收购点和散户关系,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截至目前,已核实642个农户,统筹推进长泰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衔接融合,推动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三)创新方式,宣传培训到位。一是相对集中培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县乡两级主动靠前,走基地、进企业,到各乡镇(场、区、办事处)的农产品收购点开展现场宣传指导,相对集中培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手把手指导散户填写合格证,实现全覆盖,确保培训工作有效落地。开展政策宣传、集中培训指导4期,组织培训实行一品一码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解读相关政策要求,讲明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的关联性,充分发挥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式。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印制、无偿发放散户单张合格证2000张;同时为简化填写程序,方便散户开具合格证,印制合格证账册1000本30000张,截至目前,发放380本11400张。三是广泛宣传发动,加强政策宣传。深入生产基地,开展宣传活动,发放《致全县广大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一封信》《致全县广大农产品生产主体的告知书》等宣传材料2600份,发放张贴《禁限用农药名录名单》宣传海报300张;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平台、微信、电话通知、LED、横幅等多种渠道,群发短信2700多条,宣传报道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的相关要求,全方位进行宣传造势,提高生产者、消费者知晓度和参与度。

  (四)严格监督,检查督导到位。加强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抽检、县乡快检、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时,核查福建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凭证内容的真实性,检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落实情况。

  (五)加强奖惩挂钩落实到位。将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落实情况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项目申报、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参展等挂钩,充分调动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将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生产者信用档案,实行联合惩戒。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在监管环节。一是机构不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薄弱。由于县乡两级受机构编制制约,特别是乡镇没有独立机构,没有人员编制,乡镇监管机构兼职人员更为普遍,除1个正式,其余都是临时,执法监管能力较弱,不能适应繁重的监管工作需要。二是手段不完善,缺少专职工作人员承担相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产品质量监测站点和专业人员不足,检验检测的仪器设备和技术手段相对落后,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

  (二)在生产环节。一是标准化生产体系尚未健全,农产品生产涉及的群体庞大,分布面广,农产品生产周期长,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生产经营方式相对落后,很难在农业投入品方面做到规范使用和规范管理。二是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意识低,部分生产主体片面追求数量和效益,对质量安全重视不够,法律责任意识不强,诚信度也不高,农业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直接影响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三是生产主体知识水平低,开展农业生产的农户电脑基本上都不会操作,建立生产记录、电脑录入信息很难完成,对追溯工作造成阻碍。

  (三)在市场环节。市场溯源准入机制还没形成。市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对农产品贴码销售还没完全要求,没有体现优质优价,导致农业生产主体缺乏主动性。“可追溯”理念虽火热,大众消费农安溯源习惯尚未形成,人民群众产品追溯意识尚未建立,缺乏主动要求。实际生活中群众喜欢购买鲜活产品,然而对于活禽等鲜活产品比较难做到从生产、批发、再到消费者手中全过程追溯。同时在流通运输环节的信息录入、赋码准出要在哪个部门完成,也没有确定。

  三、建议和意见

  1、强化县乡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县乡监管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行动。

  2、着力品牌创建示范。加强对生产主体的培训宣传,加强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意识。

  3、完善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优化、提升、整合追溯平台,追溯平台增加扫码功能,提高可操作性。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机制,实施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严格市场准入。

  4、制定奖惩机制。确实地落实“一品一码”与项目资金扶持、品牌认定、参展资格、信用评价、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出具等挂钩的政策。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督促农产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长泰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本县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多措并举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提高站位,组织领导到位。长泰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局长亲自抓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制定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实施方案,成立长泰县农业农村局推进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工作领导小组,把工作细化分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备案到位。(1)在前期已纳入追溯系统监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的基础上,对已办理营业执照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库再次进行甄别比对,全面摸清,将新增的、遗漏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全部纳入追溯系统监管,实现应纳尽纳。2月份,对32家家畜养殖生产主体进行摸底核实调查,现纳入平台监管20家牲畜养殖主体;3月份,对省厅转发的92家企业进行电话摸底调查,现已核实完;5月份,对省厅转发1318家未纳入追溯管理系统监管的农业生产主体进行摸底调查,现正在核实中。(2)建立散户名录库,利用全县农副产品收购点和散户关系,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截至目前,已核实642个农户,统筹推进长泰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衔接融合,推动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三)创新方式,宣传培训到位。一是相对集中培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县乡两级主动靠前,走基地、进企业,到各乡镇(场、区、办事处)的农产品收购点开展现场宣传指导,相对集中培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手把手指导散户填写合格证,实现全覆盖,确保培训工作有效落地。开展政策宣传、集中培训指导4期,组织培训实行一品一码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解读相关政策要求,讲明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的关联性,充分发挥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式。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印制、无偿发放散户单张合格证2000张;同时为简化填写程序,方便散户开具合格证,印制合格证账册1000本30000张,截至目前,发放380本11400张。三是广泛宣传发动,加强政策宣传。深入生产基地,开展宣传活动,发放《致全县广大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一封信》《致全县广大农产品生产主体的告知书》等宣传材料2600份,发放张贴《禁限用农药名录名单》宣传海报300张;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平台、微信、电话通知、LED、横幅等多种渠道,群发短信2700多条,宣传报道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的相关要求,全方位进行宣传造势,提高生产者、消费者知晓度和参与度。

  (四)严格监督,检查督导到位。加强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抽检、县乡快检、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时,核查福建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凭证内容的真实性,检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落实情况。

  (五)加强奖惩挂钩落实到位。将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落实情况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项目申报、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参展等挂钩,充分调动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将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生产者信用档案,实行联合惩戒。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在监管环节。一是机构不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薄弱。由于县乡两级受机构编制制约,特别是乡镇没有独立机构,没有人员编制,乡镇监管机构兼职人员更为普遍,除1个正式,其余都是临时,执法监管能力较弱,不能适应繁重的监管工作需要。二是手段不完善,缺少专职工作人员承担相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产品质量监测站点和专业人员不足,检验检测的仪器设备和技术手段相对落后,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

  (二)在生产环节。一是标准化生产体系尚未健全,农产品生产涉及的群体庞大,分布面广,农产品生产周期长,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生产经营方式相对落后,很难在农业投入品方面做到规范使用和规范管理。二是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意识低,部分生产主体片面追求数量和效益,对质量安全重视不够,法律责任意识不强,诚信度也不高,农业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直接影响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三是生产主体知识水平低,开展农业生产的农户电脑基本上都不会操作,建立生产记录、电脑录入信息很难完成,对追溯工作造成阻碍。

  (三)在市场环节。市场溯源准入机制还没形成。市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对农产品贴码销售还没完全要求,没有体现优质优价,导致农业生产主体缺乏主动性。“可追溯”理念虽火热,大众消费农安溯源习惯尚未形成,人民群众产品追溯意识尚未建立,缺乏主动要求。实际生活中群众喜欢购买鲜活产品,然而对于活禽等鲜活产品比较难做到从生产、批发、再到消费者手中全过程追溯。同时在流通运输环节的信息录入、赋码准出要在哪个部门完成,也没有确定。

  三、建议和意见

  1、强化县乡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县乡监管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行动。

  2、着力品牌创建示范。加强对生产主体的培训宣传,加强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意识。

  3、完善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优化、提升、整合追溯平台,追溯平台增加扫码功能,提高可操作性。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机制,实施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严格市场准入。

  4、制定奖惩机制。确实地落实“一品一码”与项目资金扶持、品牌认定、参展资格、信用评价、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出具等挂钩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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