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创新联合执法模式 规范伏季休渔秩序
发布时间:2020-06-05信息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自5月份启动伏季休渔开始,锦州市紧紧围绕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执法监管态势,全市伏季休渔形势总体稳定。
一、坚持跨区域联合,强化执法全海域覆盖
首次实施跨区域联合执法,积极联合盘锦市、葫芦岛市开展海上巡航检查,锦州渔政21401船、盘锦渔政21601船、21718船3艘执法船在两市交汇海域内进行常态化联合巡查,对锦州、盘锦海域跨区违规作业渔船实现全覆盖监管,全面及时对违规渔船组织移交、接收和处理。截至目前,接收盘锦和葫芦岛市移交违规作业渔船8艘,移交给盘锦和葫芦岛市违规作业渔船9艘。有效打击了渔业违法捕捞行为,进一步维护了辽西地区海上伏季休渔秩序。
二、坚持跨部门联合,强化职能全方位协作
联合海事部门重点巡视外轮、国轮、越界捕捞渔船、非法施工作业船舶及其他可疑船舶,严防疫情自海上渠道输入,提升锦州辖区海上协同执法能力。联合公安部门全方位加强海陆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收集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对涉渔纠纷案件及时移交,对涉嫌刑事犯罪人员严格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渔港内非法装卸、交易渔获物及为渔船提供油、冰、水等渔需物资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海警部门制定了《锦州市农业农村局渔锦州海警局海上渔业执法协作配合办法》,双方就职责分工、协作配合、工作会商、信息共享和案件协办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伏休期间“行刑衔接”夯实了基础。截至目前,共接收海警局移交渔船7艘,移交扫黑除恶线索2条,延长了打击违法捕捞链条,实现了源头管控,维护了伏休正常秩序。
三、坚持跨海陆联合,强化监管全地域辐射
全面落实“岸上紧盯、海上严查、水陆联动”的执法联动机制,陆地执法实行“母港”休渔、转港审批、到港报告、定期查核制度,依托中心渔港等4个休渔“母港”,严格落实“依港管船”。因渔船坞修需要转港的,严格按照申请、审核、核实程序,经指挥部批准后方可离港,到达转港地点后,7日内上传上坞证明等相关资料,指挥部不定期检查。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实施登记制度,全面加强进出港人员、车辆管控,加大巡查密度,加强检查力度,与海上执法联动加强出港渔船管控。截至目前,累计巡查共192次,登记车辆1104辆,拦截车辆852辆,拦截违规出港渔船54艘,异地上坞渔船24艘,渔港休渔形势安全稳定。海上执法充分利用执法船艇作为海上指挥平台,连续开展全天候海上屯兵执法,切实加强重点海域、重点时段和重点对象盯控,针对违反伏休规定行为大都发生在夜间的特点,执法人员改变固定执法模式,发扬“亮剑黑夜”精神,不定期开展夜间错时突击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船5艘,执法艇5艘,巡航巡查锦州海域79艘(艇)次,航程4765海里,航行时间542小时,抓捕违规渔船55艘,处罚金额95.3万元,查获疑似涉渔“三无”渔船6艘,确保海陆联合巡查、监管实现全地域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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