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全面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发布时间:2020-02-28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

  2月22日,中牟县官渡镇孙庄村乡谣农场的一座蔬菜大棚内,花菜长势喜人。浇水用滴灌,全部施用有机肥,粘虫板等物理防治措施取代农药驱虫,技术员李海芬在介绍大棚管理时,自信满满,“我们不仅采用了先进的种植技术,而且产品质量有保障,你看,每箱产品还都带着身份证呢。”

  李海芬说的“身份证”,是河南省刚刚试行发放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今后,乡谣农场生产的果蔬农产品经检测合格并贴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方可上市出售。记者了解到,从即日起,河南开始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啥是合格证制度?为啥要推行合格证制度?

  近年来,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但是使用禁用药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兽药、违反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等行为仍然存在。

  河南省将实行的合格证制度,就是给上市的农产品“上户口”,让消费者了解购买农产品的“前世今生”,也能对问题农产品追根溯源。

  据介绍,合格证上内容应至少包含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若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的,也可以在合格证上标示。鼓励有条件的主体附带电子合格证、追溯二维码、产品相关认证认定标识等。

  另外,生产者需要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不使用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一言以蔽之,合格证制度是上市农产品“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

  合格证有啥用?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这个合格证会鼓励大家更加重视产品质量,虽然是对我们的监督和约束,但更是对高品质蔬菜的肯定。”李海芬说,“无公害的蔬菜,在市场上也好卖,市民吃着也放心。”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全省范围试行合格证制度,能够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探索构建以合格证为抓手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管理新模式,形成他律自律相结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食品安全省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有合格证肯定更放心了,哪里产的菜合格证上都标注有,种植户肯定得对自己的招牌负责啊,这个举措很好。”正在农场采购的郑州市民梁女士,看到张贴了合格证,不禁为之叫好。

  据了解,种植户对蔬菜品种若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的,也可以在合格证上标示,还鼓励有条件的主体附带电子合格证、追溯二维码、产品相关认证认定标识等。市民只要扫描二维码,就能获得产品的详细信息,也会更加放心。

  五类食用农产品纳入试行范围

  本次试行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方案,将按照全国范围内“统一试行”“统一合格证基本样式”“统一试行品类”“统一监督管理”,实现在全国范围内通查通识的总体要求,河南省范围内同步试行,各地可结合特色优势产业,适时扩大试行品类和生产者主体范围。

  在试行主体上,则选择农产品市场供给率高、商品化程度高的种植、养殖生产者,在试行品类上,选择消费量大、风险隐患高的主要农产品先行开展试行。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列入试行范围,其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并鼓励将小农户纳入试行范围。

  在试行品类上,河南省同步将蔬菜、水果、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五类食用农产品纳入试行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试行品类范围,将辖区内其他特色优势农产品、“三品一标”获证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等品牌农产品纳入试行范围。

  据介绍,种植、养殖生产者自行开具合格证,可手写也可打印。合格证开具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两年备查,并在生产档案中记录相关销售信息(电子出证的,可电子存储备查)。

  在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应以包装为单元开具,张贴或悬挂或印刷在包装材料表面。散装食用农产品应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随附同车或同批次使用。鼓励将合格证相关固定信息印制在定型外包装上,一联上市前在包装上填制相关品名、数量(重量)、开具日期等信息,另一联合格证填制批量信息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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