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发现 全省联打

发布时间:2020-11-27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各行各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湖北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党组部署,围绕“农资打假、执法办案”主业,创新工作思路,突出“督察、协调、规范、指导”作用,主动作为,积极进取,依法履责,成效凸显。

  创新机制,农资打假

  总队坚持实施“一地发现,全省联打”工作机制,依法行政,办理的大要案得到了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的肯定。

  积极督办涉刑案件移送工作,依法对洪湖市农业农村部门下达了1起标称“非药品”产品中添加农药案件的移送督办函;依法办结“武汉某公司擅自经营应当审定而未审定通过的水稻种子案”,并协调当事双方进行协商,确保受损群众合法利益得到应有的保障;联合厅法规处以及荆州、潜江等地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跨区域执法工作,成功端掉了销售禁用农药的经营门店,指导红安市依法查办了1起假农药案,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主动服务,重基层,严管“三重”

  发挥总队龙头作用,指导基层开展“春雷行动”,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监管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等“三重”,今年共抽检农药、肥料、饲料等农资共218个样品,对其中已检出的20个不合格样品,均督导属地农业执法机构依法开展查处工作。

  重点跟踪督办农业农村部在湖北省农药例行抽查中发现的88个不合格农药溯源查处工作。指导襄州区2起因马铃薯种植产生纠纷的案件。协助谷城、黄梅等地公安机关送检3个农药样品。

  以农业农村厅名义下发案卷评查工作文件,组织专家对全省申评的56个案卷进行了评查,向农业农村部推荐了5部案卷参评全国优秀案卷。协助厅法规处做好普法工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等相关工作。

  十堰:“三力”并发,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合力开展农资打假。今年全市累计抽检种子样品227个、农药样品4个,肥料样品17个,检查30大类农机产品和400余品种农机配件。对十堰城区10家兽药饲料门店、20余家养殖场(户)开展全覆盖巡查。办理各类农资打假案件5件。

  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共开展检查60多次,检查农机100余台,重点整治脱检逃检、无牌无证、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40余起,有效保障农机安全。举办十堰市2020年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现场会和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

  倾力打击违规违法。主城区累计检查农药仓库、经营门店14家,集中组织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处理违法违规调运4起,无产地检疫合格证生猪1417头,全部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进行了规范处置。

  查实情,办实事,解实难

  总队积极受理和依法处理农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妥善处理领导批办的投诉举报事项5起。主动回应网络有关“三千亩玉米绝收”舆情,并督办嘉鱼县农业农村部门及时调查处理。

  联合厅农安处、省种子管理局依法调查处理“荆州某种业公司被农民上访的有关涉案情况”信访件,已督促荆州市农业农村局立案查处;指导建始县处理农民投诉,解决了问题纠纷;代厅起草了北京北方公司侵权投诉复函,并督促枣阳市、钟祥市对涉嫌侵权的当事人进行了调查处理;湖南袁创公司的投诉已由松滋市立案查处。

  对鄂州、黄冈等地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指导黄冈市农业农村部门完成1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工作;组织开展了2次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协助完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对发现的1起蔬菜禁用农药超标问题进行溯源查处。参与暗访检查6个市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排查出问题87个,撰写了检查报告及问题整改督办函。该项工作得到了肖伏清、杨声驰、陈志勇、肖长惜等厅领导的好评。

  宜昌: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桃子案

  经查实,宜昌市秭归县九畹溪镇某产销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的桃子经检验含有禁止在水果上使用的农药氧乐果。

  该批桃子共销售30公斤,共计违法所得190元。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的规定给予如下罚款: 一、没收违法所得190元;二、罚款12000元。

  总结:一是衔接及时,例行监测发现问题后,及时跟踪监督抽检,锁定违法事实,为案件查办打下有利基础;二是高度重视,该案在宜昌市农业执法支队大力支持下,秭归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案情、安排部署。三是处理得当,程序合法合规,不但对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也提升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及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经营水平。

  搭建信息平台

  试点示范初显成效

  积极开展全省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对接工作部署,认真完成了信息平台对接工作,并在全省开展了“执法通APP”和“湖北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 的推广应用。

  按照农业农村部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案情况、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专项执法情况和典型案例的报送工作。

  襄阳:“绿剑护农”勇担当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1月24日(除夕),襄阳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召开紧急会议,主要班子成员即带领执法人员分赴襄阳南等7个高速路口,进行24小时值守。执法人员对所有车辆运输、携带的畜禽、活鱼及其加工产品进行筛查,确保进出全市的各类动物、畜禽、农资产品安全。

  ——严执法净市场,保驾护航为农民。今年以来,该支队以服务全市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积极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共查处各类涉农案件355起,其中立案67起,移交公安机关6起8人,为广大农民开展正常的生产生活保驾护航。

  ——抓禁捕补漏洞,巩固禁渔新成果。截至目前,共受理渔政举报投诉148起,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04人次,张贴公告127份,排查渔具店61家,检查水生野生动物繁育养殖场所33家,巡查江岸1.3万公里,督办渔船上岸拆解1939艘,收缴非法网具1108套。立案查处26起18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5起7人。

  ——抓扶贫强攻坚,决战决胜助脱贫。支队对口帮扶的三个贫困村均是自然条件十分恶劣的高寒山区,支队驻村工作队紧紧围绕“抓宣传、强根基、兴产业、促务工”的工作思路,按照“因地制宜、因户施法、因人施教”的原则,筹措65万元帮扶资金,助力帮扶贫困村培育壮大富民产业,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目前,三个贫困村均实现全部脱贫,并通过了省级验收。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各行各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湖北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党组部署,围绕“农资打假、执法办案”主业,创新工作思路,突出“督察、协调、规范、指导”作用,主动作为,积极进取,依法履责,成效凸显。

  创新机制,农资打假

  总队坚持实施“一地发现,全省联打”工作机制,依法行政,办理的大要案得到了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的肯定。

  积极督办涉刑案件移送工作,依法对洪湖市农业农村部门下达了1起标称“非药品”产品中添加农药案件的移送督办函;依法办结“武汉某公司擅自经营应当审定而未审定通过的水稻种子案”,并协调当事双方进行协商,确保受损群众合法利益得到应有的保障;联合厅法规处以及荆州、潜江等地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跨区域执法工作,成功端掉了销售禁用农药的经营门店,指导红安市依法查办了1起假农药案,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主动服务,重基层,严管“三重”

  发挥总队龙头作用,指导基层开展“春雷行动”,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监管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等“三重”,今年共抽检农药、肥料、饲料等农资共218个样品,对其中已检出的20个不合格样品,均督导属地农业执法机构依法开展查处工作。

  重点跟踪督办农业农村部在湖北省农药例行抽查中发现的88个不合格农药溯源查处工作。指导襄州区2起因马铃薯种植产生纠纷的案件。协助谷城、黄梅等地公安机关送检3个农药样品。

  以农业农村厅名义下发案卷评查工作文件,组织专家对全省申评的56个案卷进行了评查,向农业农村部推荐了5部案卷参评全国优秀案卷。协助厅法规处做好普法工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等相关工作。

  十堰:“三力”并发,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合力开展农资打假。今年全市累计抽检种子样品227个、农药样品4个,肥料样品17个,检查30大类农机产品和400余品种农机配件。对十堰城区10家兽药饲料门店、20余家养殖场(户)开展全覆盖巡查。办理各类农资打假案件5件。

  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共开展检查60多次,检查农机100余台,重点整治脱检逃检、无牌无证、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40余起,有效保障农机安全。举办十堰市2020年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现场会和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

  倾力打击违规违法。主城区累计检查农药仓库、经营门店14家,集中组织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处理违法违规调运4起,无产地检疫合格证生猪1417头,全部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进行了规范处置。

  查实情,办实事,解实难

  总队积极受理和依法处理农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妥善处理领导批办的投诉举报事项5起。主动回应网络有关“三千亩玉米绝收”舆情,并督办嘉鱼县农业农村部门及时调查处理。

  联合厅农安处、省种子管理局依法调查处理“荆州某种业公司被农民上访的有关涉案情况”信访件,已督促荆州市农业农村局立案查处;指导建始县处理农民投诉,解决了问题纠纷;代厅起草了北京北方公司侵权投诉复函,并督促枣阳市、钟祥市对涉嫌侵权的当事人进行了调查处理;湖南袁创公司的投诉已由松滋市立案查处。

  对鄂州、黄冈等地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指导黄冈市农业农村部门完成1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工作;组织开展了2次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协助完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对发现的1起蔬菜禁用农药超标问题进行溯源查处。参与暗访检查6个市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排查出问题87个,撰写了检查报告及问题整改督办函。该项工作得到了肖伏清、杨声驰、陈志勇、肖长惜等厅领导的好评。

  宜昌: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桃子案

  经查实,宜昌市秭归县九畹溪镇某产销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的桃子经检验含有禁止在水果上使用的农药氧乐果。

  该批桃子共销售30公斤,共计违法所得190元。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的规定给予如下罚款: 一、没收违法所得190元;二、罚款12000元。

  总结:一是衔接及时,例行监测发现问题后,及时跟踪监督抽检,锁定违法事实,为案件查办打下有利基础;二是高度重视,该案在宜昌市农业执法支队大力支持下,秭归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案情、安排部署。三是处理得当,程序合法合规,不但对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也提升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及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经营水平。

  搭建信息平台

  试点示范初显成效

  积极开展全省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对接工作部署,认真完成了信息平台对接工作,并在全省开展了“执法通APP”和“湖北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 的推广应用。

  按照农业农村部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案情况、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专项执法情况和典型案例的报送工作。

  襄阳:“绿剑护农”勇担当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1月24日(除夕),襄阳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召开紧急会议,主要班子成员即带领执法人员分赴襄阳南等7个高速路口,进行24小时值守。执法人员对所有车辆运输、携带的畜禽、活鱼及其加工产品进行筛查,确保进出全市的各类动物、畜禽、农资产品安全。

  ——严执法净市场,保驾护航为农民。今年以来,该支队以服务全市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积极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共查处各类涉农案件355起,其中立案67起,移交公安机关6起8人,为广大农民开展正常的生产生活保驾护航。

  ——抓禁捕补漏洞,巩固禁渔新成果。截至目前,共受理渔政举报投诉148起,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04人次,张贴公告127份,排查渔具店61家,检查水生野生动物繁育养殖场所33家,巡查江岸1.3万公里,督办渔船上岸拆解1939艘,收缴非法网具1108套。立案查处26起18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5起7人。

  ——抓扶贫强攻坚,决战决胜助脱贫。支队对口帮扶的三个贫困村均是自然条件十分恶劣的高寒山区,支队驻村工作队紧紧围绕“抓宣传、强根基、兴产业、促务工”的工作思路,按照“因地制宜、因户施法、因人施教”的原则,筹措65万元帮扶资金,助力帮扶贫困村培育壮大富民产业,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目前,三个贫困村均实现全部脱贫,并通过了省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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