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收菜花了,先送个样品检测一下——山东着力构建乡镇农安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机制
发布时间:2020-01-07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
“今天准备收菜花了,俺早上就把样品先送过来检测,下午拿到合格证后就能进市场卖了。”11月26日,在山东省安丘市兴安街道四海社区的食用农产品监测站,社区菜农王青根告诉记者。
收到农民送来的样品后,监测站的两位工作人员迅速行动,检测指标出来后直接生成二维码,用手机扫描立即可见该产品的生产档案和各项指标。“一般一个小时就能出结果,但是赶上大姜、大葱等收获期,来送检的人就会很多。所以农民都有经验了,一般是早上送过来,下午过来取结果,不耽误进市场。”监测站站长王雪峰说。
兴安街道农安办主任周忠梅介绍,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部署安排,安丘今年全面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标准化建设,兴安街道根据出口农产品生产专业镇实际,在全镇10个社区全部建设了标准化监测站,每个监测站两名工作人员,由全市统一招聘并培训上岗,每个监测站配备5万元检测设备。此外,全镇还配备两辆检测车,每车每年要完成3.5万次的抽检任务。
“在乡镇、社区建立标准化检测机构,农民送检全免费,检测合格后出具合格证明和二维码,农民凭此才能进入批发市场或超市等销售,这样就在第一道防线上筑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根基。”安丘市农业农村局质监科科长韩国成说。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林国华介绍,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中,乡镇监管有着基础性地位和作用,是实施农业生产过程管理和指导服务的最前线,是确保“舌尖上的安全”的第一道关口。为切实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和主体“三个责任”,确保机构改革后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有保障,山东谋划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夯实基础。
基于上述,今年8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明确以“五有”(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条件、有经费)、“六落地”(任务目标落地、岗位责任落地、巡查制度落地、检测筛查落地、宣传培训落地、应对处置落地)为建设目标,从完善机构设置、强化条件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制度机制、重视宣传培训、严格日常监管、加大检测力度、加强技术推广、配合执法检查和严防质量安全风险等方面协同发力,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精准化监管。
“通过标准化建设,要实现动态生产主体、农资经营主体监管名录更加完善;监督检查档案,生产记录档案,投入品管理电子台账,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等日常监管制度更加健全;巡查与日常监管相互结合,确保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生产主体年度速测筛查基本实现全覆盖。有效增强乡镇监管机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张刚说。
目前,山东已有800个以上乡镇监管机构自评达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正组织开展市际互评及抽查,每年核查认定100个以上省级示范机构,并予以政策支持。山东省要求要着力构建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机制,到2020年实现评价全覆盖,辖区内乡镇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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