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鞍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继续深入开展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06信息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按照中共鞍山市委第八督导组、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及鞍山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部署,支队按照工作分工并结合工作职责主要开展两方面防控工作。

  一、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周庆武副主任、解明岗副支队长等一行五人于2月3日对经济开发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成员与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实施无缝对接,周庆武副主任就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要求督导组成员单位参与督导人员各司其责,根据防控要求建立督导联系人制度及时准确掌握相关部门防控动态,及时上报督导组。

  周庆武主任在经济开发区农村经济局强调农业主管部门要贯彻市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文件精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疫情排查工作;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报、预警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布病等动物疫病补免工作。

  二、按照中共鞍山市委第八督导组的工作安排,景向东副支队长和邵洪洋副支队长于2月3日对高新区内公共场所和路卡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到齐大山镇对要求关闭的公共场所进行了随机检查,没有发现私自营业的商家。督导组到金湖新村路卡点进行检查,该路卡点对出入车辆和人员实施24小时检测登记并建立发热人员转移等制度。同时,督导组与高新区住建局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联系制度,要求每日上报防控工作情况,如遇突发情况及时通报督导组。


阅读 19

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信息来源:智慧农业云服务平台”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智慧农业云服务平台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智慧农业云服务平台”。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信息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站联系的,本站会及时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