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盘锦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发布时间:2020-01-29信息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1、召开紧急工作会议。1月22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紧急会议,会议通报了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传达了传达省政府和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会议精神,对下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

  1月26日,针对当前防控形势,市农业农村局再次召开紧急防控会议,会议通报了当前疫情形势,汇报总结了前段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紧急会议精神,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要求。

  1月28日16时,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昕同志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传达了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了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当前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议定了下步防控工作重点。

  2、成立领导小组。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以杨昕局长为组长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动物防疫科。

  3、下发实施方案,实行日报告制度。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制定并下发了《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转发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并实行了每日零报告制度。转发了《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紧急通知》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的通知》。

  4、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分别召开了农业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专题会议,下发了各县区农业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

  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认真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动物相关传染病监测、预报工作和人畜共患病排查工作。

  2,严格落实 H7N9、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非洲猪瘟防控措施

  一是强化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严格规范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

  二是加强屠宰监管工作,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三是严格外引动物监管工作,严格实施检疫申报制度和落地监管制度。

  四是开展各场所消毒和家禽流行病学调查、检测工作。

  五是加强应急准备。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查缺补漏,及时更新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疫情,要严格按照《盘锦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试行)》及各级政府的统一要求,及时参与应急响应机制,果断采取指施,坚决防止扩散蔓延。

  六是实行日报告制度。全市农业系统实施疫情零报告制度。

  3,加强家禽养殖场户禁止到交易市场销售活禽宣传工作。全市下发并张贴了《致养殖场户的一封信》。

  4.强化应急值守。春节期间,市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2020年春节假期动物防疫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安排专人值班,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立即取消休假,返回工作岗位。

  5.加强宣传。在盘锦有线电视台滚动播出的字幕: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市农业农村局温馨提示。“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市农业农村局温馨提示:养殖者、经营者禁止到市场交易活禽,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疫工作,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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