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类人群加大保障力度,李克强要求“应保尽保”
发布时间:2020-04-22信息来源: 中国政府网
“受到此次疫情影响,我们现有的贫困人口、低保人员,特别是失业人员数量,可能会出现不小变化。相关部门要摸清情况,进行帮扶保障‘扩围’,力争做到‘应保尽保’。”李克强总理在4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
总理说,今年失业压力明显加大,特别是农民工外出打工机会比往年明显减少。
“应对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前所未有挑战,必须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和兜底力度。”总理说。
李克强强调,当前帮扶保障工作首要是“扩围”,不仅要兜住既有贫困人口、低保人员和失业人员的底,还要把受此次疫情冲击较大的城乡贫困边缘人员、低保边缘户和其他困难群众纳入帮扶保障范围,特别是已交失业保险金、但还没找到工作的农民工,更要纳入失业保障范围。
“‘扩围’的目的,就是要让帮扶保障政策尽可能覆盖更多符合条件的群众,力争做到‘应保尽保’。”总理说,“我们一直强调,保民生首先要‘保基本’,而贫困人口、低保人员和失业人员这三个群体,实际上就是‘保基本’的最‘基本’所在。”
当天会议决定,一要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帮扶。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务工,扩大以工代赈投资建设领域和实施范围、将劳务报酬比例由10%提高至15%,拓展扶贫车间、公益岗位等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将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延长至今年底。对受疫情影响可能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员加强摸底排查,做好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边缘人口,可纳入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技能培训等扶贫政策给予支持。积极采取措施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品扩大销售,增加农民收入。
二要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及时将未参加失业保险且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纳入低保、救助等范围。对受疫情影响遭遇暂时困难的人员做好临时救助。
三要在落实落细今年已出台的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等失业人员帮扶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将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大至城乡所有参保失业人员。其中,将去年1月以来参保不足1年的失业农民工阶段性纳入保障范围。
李克强最后强调:“今年要把帮扶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给这三类生活陷入困难的群众切实帮助,保障他们最基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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