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暂停出具野生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发布时间:2020-02-04信息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日前,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河北省农业农村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按照“密切追踪、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处置”的原则,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疫情报告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方案要求,严格防控管理,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紧盯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加大排除监测力度,严格落实现行有效防控措施。严格养殖场监管,全省生猪养殖场实行“密罐式”管理,严格人流、物流、车流管控。加强免疫预防,组织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施集中强制免疫。严格屠宰场监管,所有手续完善的畜禽屠宰企业派驻官方兽医,对生猪屠宰企业实施“高压式”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品质检验、非洲猪瘟自检和瘦肉精抽检“三自检”到位。加强消毒灭源,督促养殖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饲料场等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春节期间集中开展一次环境杂物大清理,统一组织开展环境大清理大清洗大消毒,特别是净化屠宰场厂区环境,确保生物安全。
方案强调,加强疫病监测,制定全省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切实做好布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预防控制工作,按要求实施强制免疫和监测。加强动物产地和屠宰检疫,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确保上市动物及产品无疫安全。省际间公路动物卫生临时检查站要加强监督检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暂停为野生动物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配合相关部门强化野生动物疫病防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私屠滥宰、屠宰贩卖病死猪等行为。开展部门间联防联控,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林草等部门合作,充分发挥信息交流和联防机制作用,及时沟通疫情监测信息,共享信息资源。开展省际间联防联控,加强与京津及周边省份防控交流与合作,完善工作机制,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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