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发文推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0-11-26 08:43信息来源:农业之友

国家发改委、国家林草局、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及证监会等10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意见,提出要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全面推动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新增或改造木本粮油经济林5000万亩,总面积保持在3亿亩以上,年初级产品产量达2500万吨,木本食用油年产量达250万吨,林下经济年产值达1万亿元。

意见提出,坚持绿色发展,将保护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作为发展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业的重要前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坚持深化改革,落实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提高相关产业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吸引力。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发掘各地资源优势,规范产品标准。坚持科技引领,加快生产创新、组织创新、产品创新和推广应用。

意见提出,科学利用林地资源,完善资源管理政策,鼓励利用各类适宜林地发展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放活林地等土地流转政策,鼓励合法流转集体所有荒山、荒丘、荒地、荒沙、荒滩等未利用地经营权。落实配套用地政策,在林地、园地、退耕地营造木本粮油经济林的,允许修建合规的生产道路、水电设施等,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允许依法依规建设必要的生产管护设施、生产资料库房等。

意见提出,引导构筑高效产业体系,科学扩大木本粮油产业规模,加快提质增效,鼓励各地结合用材林建设培育果材两用林。鼓励利用各类适宜林地和退耕还林地等资源,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积极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及相关产业,促进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探索林果、林药、林菌等模式。鼓励推进食品加工、林药产业、精细化工、动物饲料等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鼓励依托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基地,发展观光旅游、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森林人家、自然教育产业。

意见提出,全面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创建一批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林场等经营主体。选育推广一批高产、抗逆、稳定的木本粮油良种,加强木本粮油良种基地、苗木生产基地建设,建立种苗质量追溯体系。强化市场信息和产销对接服务,大力发展冷链贮运、连锁经营、直采直供、农村电商、网络营销等营销方式。全面提高产业标准化水平,制定完善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品种植、仓储、加工等标准,建设一批国家级木本粮油生产示范基地。

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发展,发展改革和林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发展的研究和指导,林草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完善和落实好有关资源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和林农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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