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对受灾倒伏农作物收获机械实施省级补贴

发布时间:2020-09-18 09:00信息来源:农业之友

对新购置的具有倒伏收获性能的玉米收获机、全喂入水稻收获机实施省级累计补贴。省农业农村厅根据生产企业“自主选型、责任自负、书面承诺、自愿申报”的原则发布一批补贴产品,符合补贴标准的机具,可在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再获得省级补贴。省级资金的补贴比例总体上不超过单价的20%。中央和省级补贴累加最高不超过产品市场销售价的50%,玉米收获机单机最高补贴5万元、水稻收获机单机最高补贴2万元。省级补贴产品的购置时间从2020年8月27日算起,补贴办理时间从即日起到2020年10月31日止,受台风影响前所购置的收获机械不在此次省级补贴范围内。

对现有玉米收获机新加装辅助喂入装置实施省级补贴(不享受中央补贴),补贴比例总体上不超加装费的50%,每台(套)最高补贴4000元,补贴办理时间从即日起到2020年10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据介绍,此次补贴范围覆盖因台风影响受灾的所有县(市、区),补贴对象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重点向规模化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倾斜,申领程序按照“自主购买(加装)、先购(装)后补、县级结算”方式进行操作,补助资金根据各县(市、区)受灾面积预分配补贴计划指标,省对市县统一结算,据实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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