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紧急部署第7号台风“海高斯”防御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19 08:41信息来源:农业之友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当前正值南方中稻抽穗灌浆、晚稻分蘖的关键时期,也是畜牧业和渔业生产的重要时期,台风“海高斯”带来的强风、大浪、暴雨将对农业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抗灾夺丰收,把防范“海高斯”作为当前的紧迫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台风登陆的重点地区,要组织机关干部进村入户,广泛动员发动,提早落实好防御措施,切实减轻灾害影响,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海洋等部门的沟通会商,紧盯台风移动路径,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灾情调度,提早制定防御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台风防范措施。第一时间将灾害预警信息通知到相关海域的渔船和人员;及时报告渔船进港、渔民撤离上岸、渔政船待命等防御措施准备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及早落实防御措施。组织农民抓紧抢收已成熟作物,抓紧对果树、大棚设施和畜禽圈舍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固。及时清理疏通田间沟渠和畜禽场排水系统,防止发生大面积内涝。立即动员相关海域作业渔船和养殖人员尽快回港或就近避风、避浪,落实编组生产制度,及时加固维护渔港设施和堤坝,做好养殖设施防护等各项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安全。指导农垦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扎实搞好生产自救。台风过后,及时组织专家制定生产恢复技术指导意见,因时因地因灾落实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措施。加大机具和人力投入,及时排涝除渍,查苗补苗扶苗,加强肥水管理,促进受灾作物恢复生长。结合农时季节和地区特点,及时指导农民改种补种。做好受灾畜牧养殖场户的畜禽补栏和生产技术指导。尽快修复台风损毁的港口、堤坝、渔船、鱼塘和养殖设施,帮助养殖户及时补充被冲走的鱼苗,尽快恢复生产。搞好种子、种苗、种畜及化肥、农药、疫苗等生产资料调剂调运,满足灾后生产恢复需要。加强灾区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治,做好灾后消毒和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防止灾后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和农作物病虫害暴发流行。督促配合保险机构对受灾作物和参保渔船等尽快定损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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