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深入推进现代乡村治理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20-01-14 09:09信息来源:农业之友

此次全会着重就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进行了研究,通过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下称《决定》)。

《决定》明确将从以下7个方面具体着手:

一是完善村党组织领导村级治理体制机制。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到下一轮村“两委”换届完成后总体实现“一肩挑”,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

二是稳步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优化村布局,培育一批中心村、重点村和特色村。

三是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

四是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行动。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探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

五是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

六是健全乡村服务惠民机制。推进“放管服”改革向乡村延伸,将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点多面广、乡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依法赋予乡镇。

七是建立“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村庄常态化保洁制度,逐步实现村民小组专职保洁员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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