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开创质量安全治理新局面
发布时间:2020-01-09 09:06信息来源:农业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农业农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探索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新模式,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建立合格证制度有何重要意义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借鉴工业品合格证管理模式,规定由生产者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主开具合格证,承诺其生产的农产品符合国家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强制性标准。建立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合格证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对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要拿出治本措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都对建立合格证制度提出了要求。2019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牵头抓总的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又将试行合格证制度作为一项长效机制进行了部署。在试点的基础上,全国范围试行合格证制度,必将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
合格证制度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的现实需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全面部署。这些年,农业农村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下了很大功夫,基本建立了投入品管理、农产品监测预警、标准制定、监督执法、应急处置等监管制度,但是面对小农户、大市场、多品种、广区域的农产品生产经营特点,现有管理手段依然不足、监管办法依然不多、治理效能依然不高。通过合格证制度,可以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各项环节都集成起来,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起来,把监管效能提升起来。
合格证制度是落实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的有效办法。生产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但是长期以来,部分生产者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质量安全意识参差不齐,违法使用禁用药物、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的问题时有发生。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本措施还是要让生产者主动担起责任,从“产出来”一侧自我把关。通过试行合格证制度,由生产者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主开具合格证,以此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其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发挥自律作用,更加有效地保障质量安全。
合格证制度是满足消费者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选择。一直以来,我国农产品因为小农生产的特殊性,生产销售不需要许可,上市农产品基本处于“默认合格”的状态。进入新时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兴起,规模化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了市场上70%左右的农产品,这些生产者已经有能力和意愿为自己的农产品“代言”。并且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老百姓越发关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迫切需要了解买到手里的农产品来源、生产日期和农药兽药残留情况。合格证制度一端连着生产者,一端连着消费者,来源可溯、信息可查,农产品带证销售的新时代已然来临。
合格证制度是如何设计推进的
试行合格证制度,由生产者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主开具合格证,以此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推动其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发挥自律作用,更加有效的保障质量安全。关于制度设计和推进,始终遵循“大胆探索,稳慎推进,局部试点,扩大范围,全国推广”的原则稳步实施。
科学谋划,结合实践做好制度设计。农业农村部党组高度重视合格证制度建设,多次在党组会和常务会议上,就合格证制度开展专题研究,2019年,将建立合格证制度列入部农村深化改革事项。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从2012年起,先后委托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等从法理地位、制度措施、体系结构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基础研究。试点过程中,注意倾听、整理和总结地方经验,特别是针对试点实践中遇到的关键阻力和共性问题,组织专家进行研讨交流,在摸索中完善制度设计,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性高、操作性强、实用性好的制度,并不断推动落地。
典型推进,开展试点积累实践经验。2016年7月,农业农村部在河北、黑龙江、浙江、山东、湖南、陕西6省开展合格证试点,经过3年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2019年4月,在浙江台州召开合格证制度试点工作现场会,全面总结试点经验,要求合格证制度有力有序向全国推广。会后,上海、江苏、广东、四川、福建、海南等部分省份因地制宜,主动先行先试,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农产品生产特点的合格证推进模式,另外一些省份已将试点合格证纳入2020年财政预算,列入重点工作。
全国试行,上下齐心推动制度落地。2019年12月18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取得明显成果。试行主要抓好“四三二一”。“四个统一”,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试行,统一合格证基本样式,统一试行品类,统一监督管理,实现通查通识。“三个范围”,试行主体先选择农产品市场供给率高、商品化程度高的农产品生产者。试行品类先选择消费量大、风险隐患高的日常消费农产品。合格内容聚焦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两种主观行为。“两个负责”,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对合格证真实性负责。“一个职责”,强化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开证等行为,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合格证制度将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什么变化
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一张小小的合格证,成为撬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创新的关键力量,吹响了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号角。
实现农产品带证上市。截至目前,已有近一半的省份自行开展了试点,覆盖全国615个县,超过20万个生产者实施合格证管理,印刷使用合格证3200多万张,试点地区基本实现农产品带证上市,有效落实了生产者的主体责任。浙江率先将合格证制度纳入地方法规,实现合格证制度有法可依。湖南对生产主体分类指导,通过“一批一码”“一批一证”实现全覆盖。
提升基层监管效能。通过合格证制度,建立辖区主体名录库,强化乡镇监管服务站建设,健全村级协管员队伍,有效提升了基层监管效能。陕西对开具合格证但监测不合格的生产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名录,强化监管和指导,提高合格证公信力。湖南推进基层质检机构“双认证”,开展自检、委检数量增加到96万批次。
打通从田头到餐桌治理链条。长期以来,从产地到销地全链条治理因为缺少有效抓手,难以实现。试点地区的经验表明,合格证制度已成为打通全链条治理的有力武器。河北、山东、黑龙江、湖南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文开展试点,形成了齐抓共管局面。山东全面推行韭菜、鸡蛋“双证制”管理,产品生产主体必须纳入山东省“放心韭菜”“放心鸡蛋”地图统计数据库,实现了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管控。
提振消费者购买信心。现阶段,消费者选购农产品主要靠外观品相判断,合格证提供了标准规范的信息格式,直观明了,一些规模化主体还推行二维码合格证,用手机一扫便知,极大地增强了消费者在选购农产品时的知情权。黑龙江“带证”番茄成功打入浙江杭州市场,合格证助推“北菜南运”。海南在合格证上加贴追溯码和防伪码。福建在茶叶上推行“一品一码”,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产地真伪及产品质量控制信息。
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以开拓进取的精神、攻坚克难的勇气、较真碰硬的作风,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努力开创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新局面,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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