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法院:小额诉讼团队快速化解38件物业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0-04-17信息来源:安徽农村网


    近日,肥西法院小额诉讼团队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厘清不同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成因,对症下药拟定调解方案,受理案件仅20天,成功调解38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目前业主已全部履行义务,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对该38起案件全部撤诉。
    一是因房屋质量问题拒交物业服务费。承办法官朱敏告诉业主,房屋质量问题应归责于房屋开发商,与物业服务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只要物业履行了《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内容,业主就应交纳物业费。同时法官也告诉物业方,物业问题标的虽小,却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房屋漏水等问题一旦发生,对业主日常生活影响极大,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引起群体纠纷,不利于社会稳定。物业应该积极配合业主对房屋进行修缮,协助业主维权,而不能推诿不理。经过朱法官耐心细致的辩法析理和说服教育,众多业主转变思想,主动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
    二是因对物业管理服务不满而拒交物业服务费。案件办理过程中,不少业主反映小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小区绿化、公用设施缺乏定期维护,乱停车现象突出,等等。因为与物业公司多次沟通没有效果才迟迟未交物业费。对此,承办法官来到该小区实地走访调查,了解物业服务公司的不足之处和业主提出的改进建议。随后与物业服务公司联系,督促其逐步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物业公司表示要做好业主的“贴心人”,进一步规范自身工作,尽力满足业主的合理需求,优化业主的居住环境。最终这些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共识:良好的小区环境需要业主和物业互助共治、共建共享。业主们纷纷表示及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放弃了对违约金的主张。
    三是业主蓄意拖欠物业服务费。承办法官将可能影响到个人征信等相关法律后果向业主释明,让业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同时告诉他们,小区环境需要所有业主共同维护,激发大家对共同生活的公共环境的热爱,完成从“要我交钱”到“我要交钱”的思想转变。
    近年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类案件越来越多,其中有一部分案件是由于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引起的。法官在此呼吁: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是常见纠纷,双方应积极沟通、换位思考。物业公司要致力于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业主合理要求,业主们要多理解包容,更要从我做起,积极行动去维护和爱护自己的家园!(杨桂芳  6829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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